一、调解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
1、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归口负责"的办法进行。调处中心负责镇街、管委会调处中心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村居(社区)调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
2、培训内容要注重系统性和实用性相结合,侧重于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
3、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调处中心在培训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相关知识的考核。
4、调处中心应当加强对调解员队伍的管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
二、考核奖惩制度
1、调处中心对本辖区内的镇街、管委会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并实施奖惩。
2、考核主要内容: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有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有无越级上访事件。
3、调处中心应制订相关考核标准和细则,印发辖区所有乡镇(街道)调处中心应遵照执行。
4、考核每年一至二次,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听证对话制度
1、调处中心每月组织一次区领导与群众听证对话活动;遇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重要决策出台之前,或者发生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时,应随时组织相关事项的听证对话活动。
2、听证对话议题的选取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某个时期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具体可通过矛盾纠纷接访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情况分析和调查研究基层实际情况而定。
3、与议题相关的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应亲自出席听证对话活动,与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一起参加;听证对话活动的主持人可由党委、政府两办相关副主任或调处中心专职副主任担任。
4、参与听证对话活动的群众充分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可以通过群众自愿报名参加、调处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的方法确定。
5、每次听证对话活动的方案在报区领导批准后,由调处中心提前一周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刊登和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参与群众。
四、办公室职责
1、承担中心日常事务,负责中心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2、做好中心公文处理,负责收发、保密、人事、档案、文印等工作,使用、管理中心印章;
3、负责日常会议的通知、准备、记录等会务工作;
4、负责上级对本中心的目标管理考核以及中心内部目标管理考核;
5、负责各级领导、部门单位来人的接待工作;
6、负责协助社会调处信息的编报工作,填报各类行政事务性报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部门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镇街、管委会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联合调处。
2、对调处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要及时指派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调处,不得拒绝。
3、调处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以某种理由拒绝参与。
4、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5、矛盾纠纷涉及到国家的一些政策规定而群众又不理解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化解和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档案管理制度
1、调处中心工作档案包括:(1)调解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政治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听证对话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每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以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 调处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调处中心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调处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一级部门。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存库工作。
6、工作人员借阅档案须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须经调处中心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7、做好档案室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进行除尘清卷,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七、学习制度
1、围绕创建学习型安源,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工作新局面。
2、中心学习由中心党支部负责组织,根据年初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同时还要负责抓好引导和辅导工作,作好中心发言。
3、每月学习两次,第二周和第四周的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
4、每个同志都要搞好自学,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认真总结学习经验,书写学习心得,摘录学习要点。每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一万字。
5、严格学习考勤制度,集中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原则上不请假。
6、学习内容主要突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理解,以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知识、法律和历史等知识的学习。
八、公文办理制度
1、对上级来文,由中心办公室分类处理,并及时呈送有关领导传阅,不得拖延,影响文件的传递。
2、对领导阅办、批示的文件,需要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解决的,应及时呈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并将原文送回办公室存档。
3、要严格遵循行文规定,严把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格式关。文稿呈送有关领导签发后,再编发文号进行打印。
九、考勤制度
1、正常公休假日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办公室人员实行工作考勤。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4、中心人员因事请假半天需中心领导同意,1天及1天以上需报主任同意。凡不按规定程序请假,擅自离岗,一律严肃处理。
5、中心人员出差学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十、事务管理制度
1、中心所需办公用品,应先理出计划。经请示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报帐。采购物品要按采购办的规定程序进行。
2、中心采购物品原则上由出纳执行,其他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报帐。
3、中心人员领取办公用品实行登记制度,并由经领人签字。
4、中心用水、用电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做到人走灯熄、饮水机、电暖器、电风扇、空调应及时关电。
十一、值班制度
1、中心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进行值日,有事请假须请示中心主任批准。
2、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来访登记,登记必须清楚,准确无误。
3、值班人员要及时接传电话、通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有紧急事件或通知,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
5、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支出由中心主任一支笔审批。
2、来客用餐由办公室安排,严格控制标准,严格控制使用高档酒水、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在食堂用餐。
3、因公出差要勤俭节约,不得用公款旅游或高标准消费。出差回来后,要及时交帐。
4、中心人员学习培训费须经中心主任签字并附有文件方可报销。
5、所有发票报帐,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到经办人、证明人齐全。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