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国防,就是关注我们的家园——市委常委、萍乡军分区司令员胡金珊访谈录
    在第四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即将来临之际,记者就国防教育问题采访了市委常委、萍乡军分区司令员胡金珊。以下是记者与胡司令员的访谈实录。
    记者: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是法定的“全民国防教育日”。请问胡司令员,为什么要把这样的一个日子,作为法定日确定下来呢?
    胡司令员:今年9月18日,是第四个全民国防教育日,适逢“九·一八”事变73周年,活动的主题是“勿忘国耻、强我国防”。国家为什么要专门确定一个日子,叫“全民国防教育日”呢?就是因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我们平常讲的一些话,比如说人的全面发展,比如说国家凝聚力,这些内涵里都包含着国防教育,我们经常讲平安,讲安全,这些概念中实际上最主要的是国防安全。没有国防安全,没有国就没有家,没有家就没有我们个人。所以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深入持久开展国防教育的需要,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体公民都有义务,也有权力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开展国防教育,接受国防教育。
    记者:国防教育是一个长期的任务,除了专门的法定日之外,我们还有哪些措施,具体保障国防教育的落实?
    胡司令员:“全民国防教育日”是《国防教育法》确定的,在2001年4月28日颁布的《国防教育法》里,对如何具体保障国防教育的落实,专门作了规定。首先明确了国防教育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赋予了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国防教育的职能。为确保国防教育组织机构的有效运行,由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市广电局等牵头成立了国防教育宣传网络,把宣传干部、记者和部队政工干部纳入网络之中。在宣传媒体开设有相应的专栏;各县(区)在本辖区电视台、电台开设相应专栏。安源区国防教育办公室还依托政府网站开设了国防教育专页。如果这些机构能得到有效运行,就能从组织领导的角度保证国防教育深入开展下去。比如,政府履行国防教育职能,开展国防教育所需要的经费,就应该在政府的财政经费里列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所需要的经费,明确在本单位给予列支。
    记者:前不久,我们的记者针对《国防教育法》的普及情况,在街头进行了一个采访。有的群众认为国防是军队的事,有的认为国防离我们还很远。请问胡司令员,对这种现象,您怎么看?
    胡司令员:总体上来看,萍乡是革命老区,有着拥军爱民的光荣传统,这几年,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和组织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三个文明建设,我们萍乡的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是不错的,尤其是市、县(区)主要领导,国防意识强,在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忘国防建设。但目前也确有些同志一谈国防就认为是军队的事,或者觉得国防离我们太远。这个理解是片面的,是比较模糊的。国防首先是全体公民的事,一个国家没有国防的巩固,就没有经济发展的环境,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寓意也就在于此。实际上,国防渗透在我们日常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国防建设的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保证,它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国防精神可以转化成发展经济的动力,转化成学习的动力,转化成社会稳定的动力,能够促进和保证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
    记者:今天听您谈国防话题,我也受到了教育和启发,最后,请您就国防问题再对读者说几句,好吗?
    胡司令员:我想说三句话。一是我想说“知危者不危,忘危者必危”。一个国家也好,一个人也好,国家的发展和人的发展分离不开。国家越发展,越要重视国防。二是要结合萍乡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的活动,持久开展国防教育,使国防观念自然地融入我们的社会和经济生活,自然地走进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生活,自然地走进我们千家万户。三是领导干部和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要带头,带头遵守国防法规,带头履行国防义务。
    记者:感谢胡司令员接受我们的采访。通过今天的访谈,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有国不能无防,有防不能无法。关注国防,就是关注我们自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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