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PX0221/2022-00267 发文机关: 安源区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3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关于印发〔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由安源区水利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a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源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大道环保大楼6楼,电话:07996661075,邮编:3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源区水利局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萍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安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源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权力执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报告等相关信息,不断完善安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合计115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及时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流程,做到了规范、严谨、及时回复。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确认机制,按《条例》和有关规定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方位公开,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立改废信息。常态化的查网督促,结合单位工作进展和权力行使推进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严肃、安全。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并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我局积极对统计信息进行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公开直接负责人。在不断健全完善我局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上级的需要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落实“谁起草,谁解读”的解读原则,加强各科室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按照政策解读各要素要求不断完善,并制作图片解读,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