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发改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PX0234/2022-00259 发文机关: 安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2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区发改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发改委)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源区人防大楼2楼,电话:0799-6661061,邮编:3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江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21〕30号)以及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我委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0余篇;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新媒体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工作动态、学习教育等信息40条,公众号消息浏览0.4万余次,朋友圈转发450余次。平台订阅用户数、信息浏览量稳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委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确定了本委办公室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按照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

2.认真落实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对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和上传,及时准确的向公众公开,并对上传的政府信息妥善存档记录。

3.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组织委各股室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围绕公众关切整合各类信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惠民政策的解读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情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和答复,确保依法合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